记者23日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今年秋季开学后,内蒙古陆续拿出2亿元用于实施新的奖、助学金制度。其中,中央财政拿出1.6亿元、自治区政府拿出0.4亿元,以加大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受益学生约22.5万人。
据介绍,为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新的奖、助学金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自治区政府对地方承担20%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分担作了明确规定:自治区直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盟市所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10%,盟市财政承担10%;盟市以下中等职业学校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10%,其余由盟市、旗县分担。
截至9月20日,全区各级红十字会利用“博爱一日捐”所募善款,投入资金522.4万元,资助了3618名新入学的大学生,成为全区红十字会开展贫困学生救助活动以来投入资金和救助人数最多的一年。
今年8月,自治区红十字会要求各级红十字会继续组织开展以“博爱一日捐,助你上大学”为主题的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对具有内蒙古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2007年全日制统招本专科新生实施生活资助,资助的标准为每个贫困大学生1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学路费和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