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民晚报》12月12日报道:“五六个人一张卡,如果其中一个人上厕所,其余的人同一时间就不能上,遇到内急,只能憋着,这种规定太离谱、太苛刻了……,”一位营业员来信诉苦。记者找到了徐家汇港汇广场三楼的一家儿童用品店。店门口收银台旁有一个不起眼的卡片槽,放着几张名片大小的白色卡片。卡片抬头上,大致写着几个字,如“休息卡一”、“休息卡二”,下面则是店内各个柜台的名称,“玩具”、“婴儿”、“服装”等。
俗话说,人有三急,如厕则是其中的急中之急。作为一种基本的生理需求,上班时间自然也难免会有内急之时。商家以掌握员工的去向,便于经营管理为由,员工上洗手间,先要签字领卡,一张卡限一个人,五六个人一张卡,遇到内急,只能憋着,很显然,商家做法实在有些不厚道。为什么会制定这种规定呢?儿童用品店的负责人解释说:“签卡主要是为了知道员工的去向,万一有事,可以找到人。”据她介绍,类似的规定,在百盛、八佰伴等商场也有,这是商场超市司空见惯的规定。以往生意清淡时,经常有员工躲在厕所里,“坐在马桶盖上,睡着了,怎么办?”她表示,“有的员工其实不是上厕所,而是去抽烟,一走就是半个多小时。”
为了防止员工上班偷懒,商家如此对策限制员工上厕所,先要签字领卡,一张卡限一个人,说到底是不尊重企业员工,根本不把员工当人看。限制员工如厕,不仅有违人性化精神,更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粗暴践踏。律师认为: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提供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劳动岗位、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但是不能有悖劳动法。如果企业规定明显对员工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那就属于过分苛刻,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应该出面依法进行制止。其实,西方现代企业管理中,已十分关注提高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保障他们在薪金、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为此,只有商家真正尊重、关心每一位员工,员工才会有主人翁的意识回报商家,提升对商家的忠诚度,为商家发展尽心尽力,那么商家才会滚滚财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