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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商局九项措施为企业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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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08-2-28 15:02:00
来源:北方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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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了积极扶持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自治区工商局在优化准入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方面出台了9项措施。
这九项规定是: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前置审批方可从事生产经营的项目外,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方式的,工商部门按行业大类核定,在开发区从事服务业的,经申请可不具体核定经营范围;对经营状况良好,商事信誉较高,连续三年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服务业企业免予年度检验;在自治区范围内加盟连锁经营的服务业企业,只要提交总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办理《营业执照》;服务业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公司类型,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可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可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变更为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或产权所属人出具的同意使用该场所从事经营的证明,均可视为从事服务业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证明;对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要当场作出受理或驳回决定;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程序由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减少为受理、核准两个环节,做到注册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对就业再就业人员从事临时性、季节性经营的,准予核发临时《营业执照》;城镇(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居民管理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兴办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经济实体,安置就业再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80%以上的,享受就业再就业人员优惠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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